消费者权益日丨315丨润秋法律公益服务队
01
发展历史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以来,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服务经历
02
2023年3月15日下午两点,山东润秋律师事务所高振 孟凡波 田梦琪律师于华山环宇城应邀参加历城区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队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进行公益普法咨询。所内资深律师向工作人员和附近居民讲解消费维权知识,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宣传教育,用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案例,介绍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居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外,针对性解答了附近居民对于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纠纷,并分发公益法律宣传册为居民维权保驾护航。



03
公正在心 公益在民
此次公益普法是一场将消费维权及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的活动,不仅提高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的能力,而且增强了居民群众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理念,促进和谐合理的消费氛围及社区和谐稳定。

